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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一级支流溉澜溪流域(新华水库混流箱涵)污水收集效能提升工程(渝北区)水质水量检测 竞争性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11阅读次数:13

长江一级支流溉澜溪流域(新华水库混流箱涵)污水收集效能提升工程(渝北区)水质水量检测竞争性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长江一级支流溉澜溪流域(新华水库混流箱涵)污水收集效能提升工程(渝北区)水质水量检测,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城镇排水事务中心,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争取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渠道,比选人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重庆市渝北区 。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对龙塔片区污水系统进行排查整治,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排水管网精准截流、管网雨污混错接改造、三四级缺陷修复、箱涵清淤工程等;片区新建D300-D1600排水管网9.5公里,修复现状D300-D1600排水管网5.7公里,箱涵清淤1.4公里。

2.3 本次比选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84.4  万元。

2.4 比选范围:按照比选人要求,完成长江一级支流溉澜溪流域(新华水库混流箱涵)污水收集效能提升工程(渝北区)内的排水管网重点点位流量、水量和水质检测工作(检测内容为流量、水量、氨氮、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检测要求:1、晴天(连续72h以上),早、中、晚各采样一次;2、中雨及以上等级降雨(24h降雨量大于等于10mm或12h降雨量大于等于5mm)结束后30min左右采样),并出具检测报告等相关内容。

2.5服务期: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中选人履行完合同义务为止。其中:中选人应在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按比选人要求提供检测方案、检测报告等相应成果文件。

3.竞选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竞选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1 竞选人须具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且检验检测能力附表要涵盖“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项目。

3.1.2 竞选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竞选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竞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竞选者,请于2025年 11 月 11 日至2025年 11 月 13 日,上午10:00时至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座)购买比选文件。

注:竞选人若不能到现场购买比选文件的,可在比选文件发售期内将《领取比选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彩色扫描件和word电子档发送至y156892624 @qq.com进行网络登记。比选文件资料费缴纳支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

账  号:346010100105415993

竞选人比选文件资料费转账成功后,需将转账截图发送至代理机构y156892624@qq.com邮箱进行确认,同时转账缴款时需按要求备注清楚单位名称+项目名称资料费等信息。

4.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5. 竞选文件的递交

5.1竞选文件递交的开始时间:2025年 11月 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竞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选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1月18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A座负一楼开标厅(重咨大厦车库入口旁的原工商银行网点位置;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cqiic.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水务环境控股集团管网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重庆总部城A区11栋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23-63995075

 

代理机构:重庆市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咨大厦A座  

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15723544588



附件 附件-领取比选文件登记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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