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广阳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评估和2026年各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审阅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 ||||||||
| 发布时间:2025-11-11阅读次数:2 | ||||||||
第一篇 采购邀请书重庆山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广阳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评估和2026年各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审阅服务(第二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与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二、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预算金额为95.47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一)满足下列条款: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必须取得总所的授权书,总所仅能授权一家分支机构进行投标,且发出授权后不得与分支机构一同参与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有分支机构的,还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 (2)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且存续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且存续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经过当地财政主管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提供备案相关证明材料); (4)必须为符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相关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总所符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相关要求,经授权的分所可视为符合相关要求),提供相应证明。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分支机构的,须提供总所的授权书,格式自拟;供应商为外地企业的,须满足本项目工作需求。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磋商。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本项目的审计服务单位,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单位及其工作范围。 ②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2家。 ③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如违反本条规定,该成员及该成员参加的所有联合体的投标将被作为否决投标处理)。 ④联合体成员各单位应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分别提供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证明材料。 (三)类似业绩: 供应商(会计师事务所)须提供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的集团型企业(供应商自行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服务的业主为国有企业或上市企业,且该企业必须包含子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服务业绩(提供的业绩中的工作应与本项目承担的工作一致)。 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及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自行提供证明材料证明所服务的业主为国有企业或上市企业,且该企业必须包含子公司),若提供的合同关键页不能体现上述业绩指标的,应补充提供业主出具的业主证明文件等材料。 四、磋商有关说明(一)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1.凡有意参加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请在重庆市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官网(http://www.cetzig.com/)、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qiic.com)上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附件、补遗文件等磋商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2.比选文件公告期限:2025 年 11 月 11 日至2025 年 11 月 14 日(北京时间)。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4.1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年 11 月 14日 14 时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江桥路一号附1号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楼接待室,具体详询接待室前台人员。 4.2 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 11 月 14 日 13 时30 分至 2025年 11 月 14 日 14 时00 分(北京时间)。 4.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磋商保证金(一)磋商保证金递交 1、磋商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19000元(大写:壹万玖仟元整)。 2、磋商保证金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银行保函(仅限于全国及地方商业银行不含网商银行)形式(包括纸质银行保函或电子银行保函)提交,供应商可任选一种。 银行保函的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银行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满足比选文件约定要求。供应商提交的纸质银行保函应注明在重庆市辖区范围内的核验地址和核验方式,并确保该纸质保函能在开立人在渝的总部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核验。供应商对所提交的银行保函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供应商须在竞选文件中提供银行纸质保函扫描件,纸质银行保函原件应当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标现场递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保管。 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纸质银行保函递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3、提交时间和方式:在竞选截止日前1天下午16:30止,由供应商从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行)一次性足额划付至以下账户: 户 名:重庆山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长生桥支行 帐 号:3100166409100056470 4、磋商保证金有效期同竞选有效期。 5、特别提示:请供应商务必详细阅读下列条款。 (1)供应商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名称: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评估和2026年各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审阅服务磋商(第二次)保证金,可简写: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评估和2026年各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审阅磋商(第二次)保证金。 (2)各供应商在银行转账(电汇)竞选保证金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未在本比选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到账的,在开标现场将当众退还其竞选文件。 (二)磋商保证金退还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除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以外的供应商退还磋商保证金。 2.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签订情况抄告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向中选人和中选候选人退还磋商保证金。 六、磋商有关规定(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二)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以书面形式通知各供应商,同时在重庆市行采家网(https://www.gec123.com/)、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官网(http://www.cetzig.com/)、重庆国际投资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qiic.com)上进行发布,无论下载与否,均视同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三)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四)磋商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七、联系方式(一)采购人: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冯老师、潘老师 电 话:13608324475、18875019643 地 址:重庆市南岸区江桥路一号附一号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山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汪老师、赵老师 电 话:023-62456459 地 址:重庆市经开区管委会13楼
附件 重庆经开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财务报表审计、评估和2026年各季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审阅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次)1111(挂网).doc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