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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入围活动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及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备履行本资产评估项目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资产评估师团队、专业设备及完善的内部质量控制、保密管理制度。(提供:评估团队资产评估师资质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近三年经营活动中具有同类资产评估项目服务业绩。(提供:对应项目合同、评估报告关键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财政、行业监管部门、注协依规暂停或者取消投标、执业资格;
(5)被各级采购方、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并在其官网公布的;
(6)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7)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8)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评估质量事故、出具虚假资产评估报告等违规问题;
(9)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0)在信用中国平台存在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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