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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入围活动应当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申请人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信用中国(重庆平台)、企查查(或天眼查)三年内有行政处罚;
(6)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7)被其他采购方列入黑名单并在其官网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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